近代城市的命运与此完全不同,它的自治权也逐渐被剥夺。17、18世纪的英国城市是只有金融及社会阶级意义的行会集团。同时代的德国城市,除皇家城市外,均为地方城市,不过是一种地理单位而已,一切权利皆由上级赋予。此种发展在法国城市中亦早已出现。西班牙城市被查理五世在公社起义中破坏。意大利城市则落于贵族之手。俄国城市普遍尚未获得西欧城市所具有的自由。每个城市的军事权、司法权、工业权都被剥夺。在此情形中,形式上原来的权力虽无变化,但近代城市与古代罗马统治权的确立完全一样,彻底夺走了现代城市的自由,所不同的是近代城市常落入在战争中取得权力的民族国家的掌握中。此种竞争为近代西方的资本主义创造了极大的机会。各国均须为流通自由的资本而竞争,而此资本则为国家获得权力的前提。国家迫于需要与资本结合,乃产生现代意义上资产阶级的民族市民阶级。因此,狭隘的民族国家为资本主义发展提供了机会。只要此种民族国家未让位于世界帝国,资本主义亦将继续存在。
第八节 合理的国家
一、国家、法律与官吏
合理的国家只在西方出现过。在古代中国的统治制度中,仅在氏族团体与行会的顽固权力之上有少数所谓的官吏阶级。官吏是曾受人文教育的文学之士,他们领受俸禄,但无丝毫行政能力与法律知识,只能吟诗挥毫,精通古文。政治上的贡献对他们来说并不重要。他们不亲自执行行政工作,行政工作由幕僚承担。为避免官吏盘踞于一个行政区域,故他们绝不能在本乡任职。他们因不懂其所治州县的方言,故不能与民众接触。保有此种官员的国家,与西方国家是不同的。实际上,在中国,一切均源于一种神秘的观念,即帝王及官员能有美好的德行,即文学教养上的完备,便可使事物各安其所。一旦发生水旱天灾或其他不幸事件,即颁布考试严令,或加速审判,以平神灵之怒。中国是一个农业国家,故农业氏族之力量非常强固,国民经济的十分之九依赖于农民氏族,其余十分之一为工商业行会,本质上一切均自由放任。官吏平常并不进行管理,只在发生骚乱或意外事故时,才出面干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