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世纪80年代以来,一些教育改革者倡导破除公立学校的垄断局面,强化学校竞争的择校制度。
具体内容包括:
教育税减免,主要是指减免非公立学校学生家长的教育税,使私立学校在生源上得到保证,提高家长对自己喜爱的教育的购买力。
教育证券制,主要是指政府发给家长一定数额可以帮助子女选择学校的证券,无论公立还是私立,学校收取教育证券后可以向政府兑换教育经费。学校缺乏竞争力、招生少,也就意味着教育经费少、收益低。
英国的教育资源均衡化
英国在20世纪80年代后开始实行“开放招生制”。以英国首相撒切尔夫人为首的保守党执政后,提出了结束国家对教育垄断、把市场机制引入教育的口号,从而出现了对教育的全面改革,颁布了《1988年教育改革法》。该法规定:
(1)所有公立学校在其招生定额内,不得拒绝家长的要求;
(2)最大限度设定各学校的招生定额。
这样一来,家长的择校自由就得到了切实保障,甚至可以选择地方教育当局规定的学区以外的学校。
进入20世纪90年代以后,英国的择校范围又得到了进一步扩大。《1993年教育法》使家长获得了更多的择校帮助,该法要求地方教育当局向公众公布更多的关于学校的信息,包括区内学校考试结果和其他行为指标,以帮助家长进行选择。